关于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7年结题结余经费立项及2015年结题新立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统筹安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结余经费的通知》(西校办〔20177号)的精神,对于2017年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请各单位组织相关科研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新立项目申请,于2018531日前各单位统一将审核通过的新立项申请书交科学技术处基金项目办公室。对于2015年已结题项目新立项目的结题报告经单位审核后统一于615日前交科技处基金项目办公室。

立项申请和项目结题相关事宜请联系科学技术处基金项目办,已结题项目结余经费相关事宜请联系财务处科研财务科。

科技处联系人:朱洁 68254913

财务处联系人:张可 68250165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处    财务处

2018521

附件1:立项申请书模板.docx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结余经费立项项目总结结题报告.docx

 

2018-05-25 09: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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