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2016级、2017级跨专业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为适应学生拓宽知识面、开发潜能、多元发展、个性发展,现开展2015级、2016级、2017级跨专业选课。

  1. 选课说明:

1.个性化选修课学分以修习其它专业的课程的途径获得。

2.选课过程中,可向相关学院了解课程详情。

3.考试成绩按照个性化选修课进行登载(不及格也将登载在成绩单中)。

学生根据培养方案培养要求,可按学校规定向学院申请将个性化选修课学分转换为本专业、本年级专业选修课学分,但不能转换为本专业应修相同或相近课程学分。

选课对象:

2015级、2016级、2017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1. 选课时间:

3月26日 14:30—3月27日 16:00

  1. 注意事项:

1.跨专业选修课程,每名学生每学期只能选一门;且只能跨选不同年级的

课程。

    2.若跨专业选修所选课程与本专业课程考试冲突,必须办理本专业课程缓考。请同学们慎重考虑后再选跨专业选课。

    3.跨专业选课属于新增选修课类型,正考不及格,只能重选,不补考、不重修。

4.跨专业选修课试听后可退选,退选只开放一次,请慎重选择。退选时间暂定第5周,具体时间教务处网页另行通知。

 

    以上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68253124;68367290

2018-03-23 09: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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