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与文件精神,根据《西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西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食品科学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方案,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将食品科学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流程及考生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复试考生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一、复试时间及流程
1、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2020年5月17日 9:00
测试系统开始开放时间:2020年5月14日,考生可自行进入测试。
正式系统开始开放时间:2020年5月16日,考生不再进行测试,可登录缴费。
具体参加面试时间以学院设置的考场开放时间为准。第一批复试之后将根据拟录取差额情况进行后续调剂考生的复试。
系统操作及使用说明请详细参见教育部学信网关于系统操作说明。 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2、复试流程
1)考生按照“考生准备工作要求”、“考生复试须知”做好相关准备,提前熟悉“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及时查看“西南大学研招网”、“西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官网”的相关通知,确保复试前通讯畅通。
2)由复试小组秘书老师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帮助考生熟悉平台操作,向考生强调注意事项。模拟演练时间预计在5月14日,具体以复试秘书老师通知为准。
3)复试当天8:30由复试小组组长抽签,确定复试专家分组,并由工作人员在复试系统中随机生成考生面试次序。
4)复试小组秘书组织考生统一进入复试平台,进行身份认证并确定复试顺序。
5)考生按照顺序进行复试,复试前如出现无法接入视频、网络不通畅等情况,请及时与复试小组秘书联系。复试中如出现上述情况,参考《食品科学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复试突发状况处理办法”。
二、考生准备工作要求
1、物品准备:(注意:非学院要求的材料不得携带)
1)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毕业证(往届生)或学生证和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应届生);
4)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2、设备要求:
复试拟采用“双机位”视频模式,请考生需准备远程复试所需2台手机(或1台电脑、1台手机)等硬件设备。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选择固定机位进行拍摄,建议使用手机支架或能稳定固定手机的方式,避免手机跌落。
1)用于面试的设备【主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或手机(需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功能)。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1部手机(需带有摄像头功能)。
3、环境要求: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光线适宜,安静,不逆光。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不得有其他人在场。
4、网络要求:请选择手机信号良好的位置进行复试,【主机位】连接WIFI,【辅机位】连接4G,确保双信号同时有效。
5、软件要求:需下载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同时考生需要下载“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端电脑客户端(如果有)及“学信网”手机APP(连接二机位时使用),下载“腾讯会议”电脑、手机客户端作为备用平台。
三、考生复试须知及注意事项
1、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录屏和直播,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2、复试全程要关闭手机通话(可设置拒接来电)、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考生端两台设备均开启摄像头。
3、考生复试时不得手持手机进行考试;不得使用耳机;不得接听电话;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不得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或接收其他信息,关闭其他与考试无关的软件。未经允许,考生不得接触键盘、鼠标等输入设备。
4、【主机位】用于面试时考生与考官互动,考生本人正对【主机位】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考生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佩戴耳饰、帽子、墨镜、口罩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辅机位】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5、复试未结束前,未经同意,考生不得擅自离场。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诚信复试。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西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