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的组织与管理,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增长行业实践经验,根据《西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规定》西校〔2022〕6号(附件1)文件要求,特制订我院202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流程。
1. 确定实践基地与校外导师
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前,需先与导师商议讨论,确定专业实践基地与校外导师,填写《食品科学学院专业实践名单汇总表》(附件9,电子版,后3列不填),班委汇总后3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确定基地与校外导师后,需与《食品科学学院专业学位硕士已有基地、校外导师信息汇总表》(附件2)进行核对,如实践基地、导师未有对应专业或已过聘期以及实践基地、导师不在表内,则需要新建基地或新申请校外导师。
2. 新建实践基地(已有基地则不用新建)
对于未创建的新基地、未承担过实践培养的基地及已过期的基地,需进行新建。新建基地需符合《西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附件3),并提交以下材料:
(1)《食品科学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基地、导师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仅新增基地和导师填写,其中基地负责人为实践单位实践管理负责人;
(2)乙方签字盖章后的《西南大学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协议书模板》(附件5)纸质版3份,如有多页需加盖骑缝章;
(3)合作单位签字盖章后的《西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申请表》(附件6)纸质版2份。
以上材料班委汇总后于3月31日前提交。
3. 新申请校外导师(聘期内的校外导师不用新申请)
对于未取得校外导师资格的行业专家、超过或即将超过聘期的校外导师,需重新申请校外导师资格。新申请的校外导师需符合《西南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西校〔2021〕249号文件要求,新申请的校外导师只能在“食品加工与安全”、“生物与医药”两个领域中选择一个进行招生。
4. 确定专业实践项目
基地及校外导师均创建完成后,即可与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商议,确定专业实践项目,填写《食品科学学院专业实践名单汇总表》(附件9),创建项目时注意事项如下:
(1)项目的持续时间(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的时间差)需满足培养方案专业实践要求。不同专业时间要求不同,请仔细核对后创建。
(2)基地创建的项目尽可能和研究生的毕业论文一致或相关,研究生之间的项目不可重复,如确实存在研究生研究相近课题的情况,需在项目创建时注明研究的子方向及各自侧重点。
5. 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专业实践申请
确定实践内容后,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专业实践申请,填写《安全承诺书》、《外出实践申请表》(附件7- 8),并在系统中上传。
学院审核通过后,按照实践要求进行专业实践,并将实践过程在《专业实践报告》(附件10)上进行记录。
6. 基地组织实践考核并给出实践成绩
第五学期结束前,需要基地完成实践答辩并录入成绩,详见《西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专业实践工作方案》(附件11)。
7. 纸质材料的提交及专业实践系统环节的完善
学生完成所有实践过程及考核后,需完善纸质版《专业实践报告》,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由导师对所指导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在系统中完成审核。春季学期申请学位的学生须在3月1日前,秋季学期申请学位的学生须在9月1日前完成实践手册的提交。
8. 学生需对实践过程中的导师指导和实践基地工作进行如实评价
2023年专业实践材料.zip
西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