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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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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发布者:  时间:2023-04-20  浏览: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学校《西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西研招〔202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至上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工作组织,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坚持客观评价,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质量为先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坚持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三)以人为本

做实做细招生工作服务,及时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

二、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小组、综合考核专家组。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博士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组长:

组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秘书:

(二)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主动排查、精准识别风险点,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综合考核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组长:

组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秘书:

(三)监督检查小组:负责检查监督博士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招生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等。

组长:

组员:

(四)材料审核小组

材料资格审查小组:

材料审核评价小组:

(五)综合考核小组

(六)分数复核小组

(七)设备及场地保障小组

三、招生专业及其计划

本学院2023年招收普通计划10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1名、对口支援1名。  

四、  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名单的确定

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形式和评价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学生。通过材料审查评价的“申请-考核制”考生,与“硕博连读”考生统一进行综合考核。参加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环节。

(二)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 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需出示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考生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原件,以便在进行综合考核系统调试时进行核验。

2.《西南大学2023年博士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字(表格详见附件)。

3. 10分钟PPT现场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个人信息、硕士研究生阶段或同等学力工作期间的科研工作情况和创新点、论文发表情况,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三)综合考核时间

内容

时间

地点

报到

4月27日下午

2:30-5:30

食品科学学院40教206室

综合考核

4月28日上午9:00

食品科学学院39教、40教

(四)考核方式

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工作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五)综合考核内容

为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博士生招生考试的综合考核和录取,我院综合考核成绩采用量化的方式进行。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外语,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含思想品德及身心健康)综合考核由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心理测评考核、体检四部分组成,具体考核内容及成绩占比如下:

1.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面试成绩的30%)

以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 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70%)

以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a. 专业知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b. 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能力测试:

包括以下方面:1)考察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

政审工作主要依据考生提供的《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上的相关内容进行,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成绩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心理测评考核、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心理测评考核及体检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综合考核方式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以面试方式合并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约30分钟,考生首先做10分钟PPT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个人信息、硕士研究生阶段或同等学力工作期间的科研工作情况和创新点、论文发表情况,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随后面试小组就科研基础能力、科研素质等方面进行提问,并利用英文翻译、英语对话等方式考察学生的英语水平,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根据考生表现对其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能力分别打分。

(七)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成绩 =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30% + 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能力测试×70%

(八)综合考核工作完成后,将通知考生综合考核结果。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学院在综合评定申请人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按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拟录取方式:根据申请人填报的招生计划类别,按照一级学科分别录取并选择导师,即在同一级学科中,按照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在有招生计划指标的导师中选择导师,若意向导师已有合格生源,则可选择调剂至有剩余指标的导师,如不服从调剂或未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缺额名额以最终成绩依次替补。

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于5月31日前提交或用EMS邮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40-211)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黎老师,联系电话:023-68250355。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考生管理

(一)考生诚信管理

考生须在参加综合考核前提交《西南大学2023年博士考试诚信考生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

(二)考生学籍学历信息审核

综合考核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进行审核,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务必在综合考核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到学院,否则,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七、信息公开和咨询监督

(一)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并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西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咨询监督

招生咨询与联系电话:

招生信息请查询以下网页:http://spxy.swu.edu.cn/;

咨询电话:68250355, 联系人:黎老师;

办公地点:西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西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本办法解释权归西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所有,未尽事宜按照西南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