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广大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积极就业,经校友捐助、西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特设立“励学助学金”,表彰奖励在学习、科研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全日制非在职二、三年级研究生。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食品科学学院2017年励学助学金:一等(6人)、二等(10人)、三等(10人)。
二、评选时间
交表截止时间:12月22日 上午9点。
评定公示时间:12月23日—12月25日
三、申请说明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务必于2017年12月22日上午9点之前,将导师签字后的《食品科学学院励学助学金申请测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当年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交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逾期不能补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如不能按时提供原件,可先提供复印件;在公示期间务必补交原件,评选出的拟获奖人员如未能如期补交,则取消评选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评选细则及申请表格
食品科学学院2017年励学助学金实施方案(试行).docx
食品科学学院励学助学金申请测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