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确定实践基地与校外导师
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前,需先与导师商议讨论,确定专业实践基地与校外导师,填写《食品科学学院专业实践名单汇总表》(附件9,电子版,后3列不填),班委汇总后12月27日前提交。研究生确定基地与校外导师后,需与《食品科学学院专业学位硕士已有基地、校外导师信息汇总表》(附件2)进行核对,如实践基地、导师不在表内,实践基地、导师未有对应专业或已过聘期,则需要新建基地或新申请校外导师。
2. 新建实践基地(已有基地则不用新建)
对于未创建的新基地、未有对应实践专业的地基及已过期的基地,需进行新建。新建基地需符合《西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附件3),并提交以下材料:
(1)《食品科学学院专业学位硕士基地、导师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仅新增基地和导师填写,其中基地负责人为实践单位实践管理负责人;
(2)乙方签字盖章后的《西南大学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协议书模板》(附件5)纸质版3份,如有多页需加盖骑缝章;
(3)合作单位签字盖章后的《西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申请表》(附件6)纸质版2份。
以上材料班委汇总后于1月3日前提交。
3. 新申请校外导师(聘期内的校外导师不用新申请)
对于未取得校外导师资格的行业专家、超过或即将超过聘期的校外导师,需提交《食品科学学院专业学位硕士基地、导师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岗位申请表》(附件7)纸质版1份,重新申请校外导师资格。以上材料班委汇总后于1月3日前提交。
新申请的校外导师需符合《西南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附件8),新申请的校外导师只能在“食品加工与安全”、“生物与医药”两个领域中选择一个进行招生。
4. 确定专业实践项目
基地及校外导师均创建完成后,即可与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商议,确定专业实践项目,填写《食品科学学院专业实践名单汇总表》(附件9),创建项目时注意事项如下:
(1)项目的持续时间(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的时间差)需满足培养方案专业实践要求。不同专业时间要求不同,请仔细核对后创建。
(2)基地创建的项目尽可能和研究生的毕业论文一致或相关,研究生之间的项目尽可能不重复,如确实存在研究生研究相同课题的情况,也请在项目创建时注明研究的子方向或分工,分开创建。
5. 进行专业实践并填写《西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手册》
按照实践要求进行专业实践,并将实践过程在《西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手册》(附件10)上进行记录。
6. 基地组织实践考核并给出实践成绩
第五学期结束前,需要基地完成实践答辩并录入成绩,详见《西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专业实践工作方案》。
7. 纸质材料的提交
学生完成所有实践过程并完成考核后,需完善纸质版《西南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手册》,春季学期申请学位的学生须在3月1日前,秋季学期申请学位的学生须在9月1日前完成实践手册的提交。
8. 学生对实践过程中的导师指导和实践基地工作进行评价
如实评价即可。
9. 专业实践系统环节的完善
自2020年级起,学校启用了研究生管理新系统,由于新系统实践板块还未完善,故2020年级研究生专业实践先采取纸质版形式进行并记录,待系统完善后,将在系统中进行材料的补充,请各位研究生保留好纸质材料以备之后录入系统。
附件材料见群文件压缩包。
西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