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吴俊平 张宇昊 夏杨毅 刘秋艳 张宾佳
推免生工作小组:
组长:夏杨毅 刘秋艳
组员:索化夷 邓丽莉 徐丹 陈应娟 粟辉 游茂兰 夏雪
二、推免工作基本原则
1.学生本人自愿申请。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全面择优,宁缺毋滥。
三、推荐免试学生的基本条件
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达到以下基本条件可参加推免排序。
(一)身份条件
认同伟大祖国、认同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民族文化、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要求的本学院的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思想政治与身心条件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成绩条件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已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四年制)所有必修课程,且所修必修课程正考(含缓考,英语免修免考认定,运动队奖励记分认定或运动队训练课程替换认定)成绩合格。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2.学生外语成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425 分(710 分制)及以上。
(2)雅思考试 6 分及以上。
(3)托福考试 80 分(120 分制)及以上。
3.综合积分排名靠前。综合积分由成绩积分和“五育”综合评价积分两部分构成,其中成绩积分占 80%, “五育”综合评价积分占 20%。
综合积分(百分制)=成绩积分(百分制)×80%+“五育”综合评价积分(百分制)×20%
综合积分使用百分制记分,满分为 100 分,保留两位小数,若排名相同可增加小数位数。 成绩积分计算公式为:成绩积分= ∑参加计算的课程成绩* 学分/ ∑参加计算的课程学分(成绩积分由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加权学分平均分计算得出)。推荐学生的成绩积分和综合积分排名均应在本年级本专业前 40%(退役学生可放宽至 60%)。
四、“五育”综合评价
“五育”综合评价包括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五育”综合评价积分为思想品德、社会实践活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和其他等。
“五育”综合评价积分(百分制)=(“五育”综合评价积分/20)×100。
(一) 思想品德(满分2分)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符合大学生培养要求。计2分。
(二)社会实践活动(满分4分)
1.大一至大三期间,参加下列任何一项计2分。从未参加过其中任何一项计0分。(1)担任学校或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班团干部或党支部干部。
(2)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证明材料和实践总结。
(3)参加国际组织实习并取得证明材料。
2.大一至大三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文体竞赛获奖,计2分。
(三)科研成果(满分5分)
(1)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T1级(CNS)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计 5分。
(2)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T2和A1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计3分。
(3)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A2级和E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计2分。
(4)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B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计1分。
(5)以第一作者在CSCD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计0.5分。
(四)竞赛获奖(满分5分)
(1)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国赛第一等级奖及以上,计5分。
(2)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国赛第二等级奖及以上、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不含网络和境外)获得第一等级奖及以上、教育部组织的其它学科及科技类竞赛获得最高等级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最高等级奖,计3分。
(3)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国赛第三等级奖及以上、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不含网络和境外)获得第二等级奖、教育部组织的其他学科及科技类竞赛获得第二等级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第二等级奖、重庆市教委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最高等级奖、全国性行业(学科)学会或协会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最高等级奖,计2分。
(4)教育部组织的其他学科及科技类竞赛获得第三等级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第三等级奖、全国性行业(学科)学会或协会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第二等级奖、重庆市教委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第二等级奖、“含弘杯”比赛获得最高等级奖,计1分。
(5)全国性行业(学科)学会或协会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第三等级奖、重庆市教委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第三等级奖、“含弘杯”比赛获得第二等级奖,计0.5分。
(五)其他(满分4分)
(1)参军入伍服兵役且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计4分。
(2)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并结题、学生为第一申请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参军入伍服兵役且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人员,计3分。
(3)学生为第二申请人(导师为第一申请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参军入伍服兵役且获得“四有”优秀士兵的退役人员,计2分。
(4)主持市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并结题、参军入伍服兵役的退役人员,计1分。
(5)学生为第一申请人获得软件著作权1件、学生为第一申请人获得实用新型设计专利授权1项,计0.5分。
五、“五育”综合评价积分的成果认定及加分说明
1.“五育”综合评价均指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成果奖励。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和其他的同一类奖励只记最高级别奖励积分,不累计加分(如发表多篇论文,积分时只记分值最高的一篇),竞赛获奖特指该类别总决赛。
2. 全国性行业协会认定:① 中国食品科技学会;②中国包装联合会;③ 中国茶叶学会;④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⑤中国营养学会;⑥中国粮油学会;⑦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⑧教育部食品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3.除SCI论文,学科级刊物和核心期刊以外,其它公开发行的期刊不在奖励的范围之内;论文成果以在线刊出为准,中文EI论文必须提供检索报告,否则不认定为EI论文,对于SCI论文已在线刊出,但不能提供检索报告,按以下办法处理:如最新版的SCI(参考WEB OF SCIENCE)收录该杂志,并且前几期所有文章均被收录,为正常检索状态,予以加分;其他成果以实际已经取得成果为准,处于公示阶段的成果不予认可。
4.积分成果若为多人完成,只对第一成果拥有人进行加分(若排名不分先后的团体奖,奖励积分平均分配且积分不具备流转特性,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5.所获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发表学术论文均需与所学专业相关,第一单位均为西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
6.国家级、市级创新项目需完成结题工作才能获得奖励(附结题证明)。
7.所有成果均需提供原件,无原件者一律不予认可。
8. 成果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六、推免名额分配
1、研究生支教团项目
按学校团委《关于西南大学青年志愿者第二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的通知》规定推荐选拔,全校推荐名额约为20人。(注:研究生支教团选拔具体安排由校团委另行通知)
2、学院各专业名额分配:食品科学与工程13名;食品质量与安全12名;包装工程2名;茶学1名。
七、推荐工作程序:
1.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完成学生成绩积分排名工作。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学院按照实施细则对学生进行综合积分排名,按照实际推免名额的150%确定进入学院推免预推荐成员名单。
4.按照学院综合积分成绩排名情况确定最终推免公示名单。
5.学院推免生名单公示,不少于7日。
6.其它事项参照《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西校〔2021〕184号)执行。
八、 补充说明
1.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校原则上不予办理出国、就业手续。
2.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推免资格的,视为主动不诚信行为,计入毕业鉴定并追回大学期间所有获得奖助学金并取消任何评优评奖资格。
3.对在申请推免资格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或纪律处分。
4.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资格无效。
5、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食品科学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拥有最终解释权。
食品科学学院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