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生工作小组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赵国华 周大明 曾凯芳 张宇昊 刘秋艳
推免生工作小组:
组长:张宇昊(办公电话:68250375,邮箱:zhy1203@163.com)
刘秋艳(办公电话:68250378,邮箱:57856550@qq.com)
组员:赵国华 阚建全 曾凯芳 童华荣 曾凡坤 刘 雄 贺稚非
夏杨毅 索化夷 张 敏 曾 亮 黄 晔 雍小菊
二、推荐方式和依据:
参照《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西校〔2017〕520号)执行。
三、推荐标准:
1、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正考成绩合格(缓考成绩视作正考成绩,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
2、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
3、外语成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425分(710分制)及以上;
(2)雅思考试6分及以上;
(3)托福考试80分(120分制)及以上;
4、综合积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40%,经学校批准开设的创新班综合积分排名在班级前60%。
综合积分=成绩积分× 80%+(奖励积分/30×100)×20%。
(1)成绩积分为学科基础课、专业发展必修课和实践环节课的加权平均分(课程成绩均为百分制且不计重修成绩,成绩积分=∑参加计算的课程成绩*学分/∑学分);
(2)奖励积分的认定和计算方法:
①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奖励积分6分:
获得国家级的科技创新或某单项(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电子设计竞赛和数学建模,下同)二等奖以上1项;获得艺术类国家级比赛二等奖以上1项;获得体育类国家级比赛前3名1项;以第一作者在SCI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取得发明专利1项。
②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奖励积分4分:
获得国家级的科技创新或某单项三等奖1项;获得艺术类国家级比赛三等奖1项;获得体育类国家级比赛第4名1项;省级科技创新及某单项一等奖1项;以第一作者在学科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实用新型设计专利1项;全国优秀标兵。
③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奖励积分3分:
获得省级的科技创新或某单项二等奖1项;获得体育类国家级比赛第5名1项;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第一主持人。
④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奖励积分2分:
获得体育类国家级比赛第6名1项;省级优秀标兵,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⑤ 国防生完成军政训练计划,年度军政素质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的,加1分;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国防生或优秀国防生干部加2分;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国防生标兵加3分;三类加分只取最高一类,不累计。
⑥ 同一类奖励只记最高级别奖励积分(如发表多篇论文,积分时只记分值最高的一篇),不同类别成果奖励积分可以累加。
⑦ 成果认定有关说明:
A. 除SCI论文,学科级刊物和核心期刊以外,其它公开发行的期刊不在奖励的范围之内;
B. 论文成果以在线刊出为准,中文EI论文必须提供检索报告,否则不认定为EI论文,对于SCI论文已在线刊出,但不能提供检索报告,按以下办法处理:如最新版的SCI(参考WEB OF SCIENCE)收录该杂志,并且前几期所有文章均被收录,为正常检索状态,予以加分;其他成果以实际已经取得成果为准,处于公示阶段的成果不予认可;
C. 积分成果若为多人完成,只对第一成果拥有人进行加分(体育比赛除外);
D. 所有成果均需提供原件,无原件者一律不予认可;
E. 成果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四、推荐工作程序:
1、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完成学生成绩积分排名工作。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学院按照实施细则对学生进行综合积分排名,按照实际推免名额的150%确定进入学院复试成员名单。
4、学院进行复试,最终按照(综合积分*50%+复试成绩*50%)计算最终分数,并确定最终推免名单。
5、学院推免生名单公示,不少于3日。
6、其它事项参照《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西校〔2017〕520号)执行。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