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2019级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工作小组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吴俊平  张宇昊  曾亮   夏杨毅   刘秋艳

推免生工作小组:

组长:夏杨毅(办公电话:68250375,邮箱:2658355128@qq.com   

刘秋艳(办公电话:68250378,邮箱:57856550@qq.com

组员:索化夷  邓丽莉 徐丹  陈应娟  粟辉  游茂兰 方令

二、推荐依据:

参照《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西校〔2017520号)和《西南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推荐条件:

1、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正考成绩合格(缓考成绩视作正考成绩,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

2、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德治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

3、外语成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425分(710分制)及以上;

2)雅思考试6分及以上;

3)托福考试80分(120分制)及以上;

4、综合积分和成绩积分排名要求

成绩积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 50%,经学校批准开设的创新班综合积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 60%

综合积分:排名要求在本年级本专业前 40%,经学校批准开设的创新班综合积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 60%

5、按照综合积分成绩排名推荐:

综合积分=成绩积分× 80%+(奖励积分/30×100)×20%

1)成绩积分为学科基础课、专业发展必修课和实践环节课的加权平均分(课程成绩均为百分制且不计重修成绩,成绩积分=∑参加计算的课程成绩*学分/∑学分)

2)积分排序: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和学院奖励积分加分细则将推免生综合积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交换生只以西南大学考试的相关成绩计算推免成绩,在外校取得的成绩不管是整体兑换学分,或是已转换为具体成绩分数的课程,均不纳入推免成绩积分计算。

3)奖励积分的认定和计分方法: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奖励积分10分:

T级科技竞赛类: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最高等级奖。

T级论文成果类:研究成果在业界公认的具有特别重大影响力的国际顶级期刊,如ScienceNatureCell(以下简称“CNS”)正刊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成果在业界公认的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国际顶级期刊,如中科院期刊大类分区表(升级版,下同)前5%的“CNS”系列子刊发表的学术论文;中科院期刊大类分区表前5%内除“CNS”系列子刊外排名前五的期刊中发表的学术论文。

T级其他类:全国优秀标兵。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奖励积分8分:

A1级科技竞赛类: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第二等级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不含网络和境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A1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获得最高等级奖。

A1级论文成果类:研究成果在业界公认的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顶级期刊,如中科院期刊分区表学科前5%的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在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国内期刊,如《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项目》领军期刊类科技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在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作大会邀请/主旨报告,如发表的CCF-A主会长文等。

A1级其他类: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学生为第一申请人。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奖励积分6分:

A2级科技竞赛类: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第三等级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不含网络和境外)、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获得第二等级奖;教育部组织的其它学科及科技类竞赛获得最高等级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最高等级奖。

A2级论文成果类:研究成果在业界公认的具有较为重要影响力的国际重要期刊,如中科院期刊分区表学科 6%-20%的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在具有较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国内期刊,如《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项目》重点期刊类科技期刊、每个一级学科最高水平的中文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在具有较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作大会邀请/主旨报告,如发表的CCF-B主会长文、被IEEEEI全文收录的国内外学术期刊论文及会议论文;在《西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发表的学术论文。

A2级其它类: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第一主持人。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奖励积分4分:

B级科技竞赛类:“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第四等级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不含网络和境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获得第三等级奖;教育部组织的其他学科及科技类竞赛获得第二等级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第二等级奖;重庆市教委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最高等级奖;全国性行业(学科)学会、协会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最高等级奖。

B级论文成果类:研究成果在业界公认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重要期刊,如中科院期刊分区表学科21%-50%的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中科院期刊分区表其他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在CSCD来源期刊发表的核心期刊论文。

B级其它类: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导师为第一申请人,学生为第二申请人;获得实用新型设计专利授权1项,学生为第一申请人。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奖励积分2分:

C级科技竞赛类:教育部组织的其他学科及科技类竞赛获得第三等级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第三等级奖;全国性行业(学科)学会、协会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第二等级奖;重庆市教委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第二等级奖;“含弘杯”比赛获得最高等级奖。

C级其他类:市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第一主持人。

 学生在校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计奖励积分1分:

D级科技竞赛类:全国性行业(学科)学会、协会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第三等级奖;重庆市教委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第三等级奖;“含弘杯”比赛获得第二等级奖。

⑦总计为三大类奖励,同一类奖励只记最高级别奖励积分(如发表多篇论文,积分时只记分值最高的一篇),不同类别成果奖励积分可以累加。

 成果认定有关说明:

A. 全国性行业协会认定:① 中国食品科技学会;②中国包装联合会;③ 中国茶叶学会;④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⑤中国营养学会;⑥中国粮油学会;⑦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⑧教育部食品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B. SCI论文,学科级刊物和核心期刊以外,其它公开发行的期刊不在奖励的范围之内;论文成果以在线刊出为准,中文EI论文必须提供检索报告,否则不认定为EI论文,对于SCI论文已在线刊出,但不能提供检索报告,按以下办法处理:如最新版的SCI(参考WEB OF SCIENCE)收录该杂志,并且前几期所有文章均被收录,为正常检索状态,予以加分;其他成果以实际已经取得成果为准,处于公示阶段的成果不予认可;

C. 积分成果若为多人完成,只对第一成果拥有人进行加分(若排名不分先后的团体奖,奖励积分平均分配且积分不具备流转特性,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D. 所获专利授权、发表学术论文均需与所学专业相关,第一单位均为西南大学食品科学学院。

E.国家级、市级创新项目完成结题工作的奖励分全加、未完成的奖励分减半。

F.所有成果均需提供原件,无原件者一律不予认可。

G. 成果截止时间为当年831日。

四、推免事项及名额分配

1、研究生支教团项目

   按学校团委《关于西南大学青年志愿者第二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的通知》规定推荐选拔,全校推荐名额约为20人。(注:研究生支教团选拔具体安排由校团委另行通知)

2、学院各专业名额分配:食品科学与工程11名(其中一流学科和拔尖人才推免专项计划3名);食品质量与安全9名(其中一流学科和拔尖人才推免专项计划2名);包装工程2名;茶学1名。

五、推荐工作程序:

1、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完成学生成绩积分排名工作。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学院按照实施细则对学生进行综合积分排名,按照实际推免名额的150%确定进入学院推免预推荐成员名单。

4、按照学院一流学科和拔尖人才推免专项选拔计划及综合积分成绩排名情况确定最终推免名单。(注:一流学科和拔尖人才推免专项计划原则上就读于西南大学)

5、学院推免生名单公示,不少于10日。

6、其它事项参照《西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西校〔2017520号)执行。

六、 补充说明

1、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校原则上不予办理出国、就业手续。

2、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推免资格的,视为主动不诚信行为,计入毕业鉴定并追回大学期间所有获得奖助学金并取消任何评优评奖资格。

3、对在申请推免资格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或纪律处分。

4、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资格无效。

5、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食品科学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拥有最终解释权。

 

 

食品科学学院

2022913

 


2022-09-13 17: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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